国际商标注册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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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茨瓦纳
15
、本申请交费方式:
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转交注册费,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
直接向国际局交纳注册费,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
申请 人 章 戳
(或代 理 人 章 戳)
联系 人 姓 名
电
话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本申请书可自行复印或打印,但内容必须一致,字迹必须清晰。
2
、只有已注册的商标才可以指定上述所有缔约方;未注册的商标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待其注册后,才能指定协定缔约方。
3
、提交申请时,应同时附送:(
1)相应的外文申请书(
2)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人委托书。
4
、只有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方才可以选择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5
、商标局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后,将核算费用,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按照该通知单的要求,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转交费用或直接向国际局交费并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
6
、关于日本二期费用:
日本单独规费的收费方式是申请费和注册费分两次收取:在新申请或后期指定中指定日本的,申请人缴纳申请费
226瑞士法郎;日本特许厅审查核准后,通知申请人缴纳注册费
754瑞士法郎。申请费申请人可以自己向国际局缴纳,也可以通过中国商标局转交。根据国际局的通知,日本注册费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直接向国际局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