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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商标侵权,怎么办?

字号:   来源:中国独立商标转让网  添加时间:07-11-28 11:44:19 点击数:
        四川商标注册网讯: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实现保护利益的最大化,是向工商机关投诉侵权行为要求查处,还是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或者两条路并用,具体保护策略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保护策略与方案。四川亚肯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专线028-85266610(6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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