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黑鸭教你如何将汉味鸭赶“下架”
四川商标注册网讯:原告: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黑鸭)
被告:湖北汉味周黑鸭饮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味鸭)
案由: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涉案商标:“汉味周黑鸭”
受理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新进度:汉味鸭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30万元
12月3日,武汉市中院宣判了汉味鸭侵犯“周黑鸭”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判决汉味鸭构成侵权,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周黑鸭”字号的企业名称、店招和包装、装潢,立即停止并删除其网站上发布的虚假宣传信息,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多年来,周黑鸭持续使用“周黑鸭”文字和一椭圆拱门内的卷发小男孩(为其创始人周富裕儿时肖像的漫画版)图形作为其商品经营标识,并使用“我们都喜欢”、“真好吃”等广告语,在国内共开设“周黑鸭”品牌系列食品直营店150多家。汉味鸭成立于2009年3月19日,原经营范围为“卤制品的研制、技术开发、酒店管理咨询,组织饮食文化交流活动策划等。”同年11月19日,汉味鸭的主营范围变更增加许可经营范围:“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随即,汉味鸭网站发布广告对外招商,授权他人使用“汉味鸭”字号开办个体经营或者分公司经营店。
法院审理认为:汉味鸭使用的直发小男孩图形标识,与周黑鸭注册商标中的卷发小男孩图形的人物整体结构构成相似,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且周黑鸭与汉味鸭均是生产、销售鸭类食品的企业,属于同业竞争者。汉味鸭注册并使用“汉味周黑鸭”企业名称时,原告“周黑鸭”商品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汉味鸭注册该企业名称后,实施了一系列模仿知名商品包装装潢和扰乱原告“周黑鸭”品牌正常销售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